投保人和受保人

投保人與受保人常常出現在不同保單上,甚至有些人認為投保人與受保人是一樣的。

事實上投保人與受保人定義是不同的,而且可以明至地分開。

投保人

投保人是指購買保險的那個人。是預設的保單持有人。

受保人

受保人是指受到保障的那個人。

但有時,投保人與受保人可以是同一人。

受益人

受益人 是指獲得保險利益的人

「人」

雖然這裡用了投保「人」或者受保人「人」,但是在一些保險中,例如商業營運綜合保險、勞工保險、公司醫療保險和產品責任保險等等,這個「人」所指的可以是一間公司。

在一些保險中的投保人和受保人可以一個人,也可以是一間公司,例如「陳某某」、「強勁工程有限公司」。

受保人與投保人是同一個人

在人壽保險中常常會遇到受保人與投保人是同一個人,即是自己買保險保障自己。

但為什麼要把投保人和受保人分開呢?

投保人與受保人不同

假如你所賺買的保保險不是保障自已而是保障其他人的,就會出現投保人與受保人不同的情況,例如:投保人Joe 是爸爸,他為自已的兒子Peter 買了一份醫療保險,在兒子有病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索償,明顯地,保險是由爸爸購買來保障兒子的,因此受保人是兒子Peter投保人爸爸是Joe.

是否自己可以買保險,保障任何其他的人?

在上面的例子講到,爸爸可以買一份保險保障兒子,同樣道理兒子也可以買一份保險保障爸爸,但如果自己買一份保障朋友甚至是一個陌生人又是可以呢?
答案是不可以,理由是朋友之間不具有可保利益。不具有可保利益的例子包括:朋友、情侶…等等,這些關係的人也不同為對方投保。
換言之,「不可以」女朋友作為保單持有人買一份人壽保險,用作保障男朋友。
但就「可以」,以饋贈(送)的形式,送一筆錢給男朋友自己買一份單,即是投保人(保單持有人)與受保人也是那個男朋友,女朋友不會佔有任何保單利益,而且不能成為保單受益人(在結婚後才可以改)。

如果人壽保險中的投保人去世,受保人會有錢賠嗎?

這個情況中,一定要搞清楚一個很重要的概念,投保人是指購買保險的那個人,受保人是受到保障的人。
在投保人與受保人不同的情況下,換言之,投保人只是購買保險,但從來沒有受到保障的。
在投保人與受保人不同的情況下,當投保人去世後,他所購買的保險會成為遺囑的一部分。當投保人離世,受保人不會獲得人壽保險賠償。相反,只有在受保人死亡,保險公司才會把保險賠償給予受益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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