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保險的人數
在投保勞工保險時,需要提供僱員人數及僱員薪酬等等的資料。
過去一些老闆在申報僱員人數時,會感到疑惑:
- 僱員每日分幾更返,每更的員工都不同;
- 僱員不需要每日都上班,上班日不固定;
- 僱員只需要在有需要時上班,例如一些餐廳,在不夠人手時,需要一些後額外人手。
勞保要買幾多個人先啱數?
有請一個人就買返一個人,兩個人就買返兩個人,咁樣好似係最合理既。
有人話可以請五個人但係買四個都得 ,咁又啱唔啱呢?
假如請既包括三個全職員工,而呢三個員工基本上係營業時間都會返工,另外二個係兼職員工會輪流上班,上班時間亦不會重疊。換言之,在任何營業時間內,只會有四人在上班,而僱用人數的確是五人,那麼應該買多少人數的勞工保險才合規合法,而且又可以慳錢呢?
買足五人是正確的答案?還是買四人?
五人是正確答案,但如果買四人的勞工保險,保費也會是一樣,但就有可能違法。
保費計算
在申請勞工保險的時候,申請表上一般要求註明員工相關資料,例如人數、職位,年酬。而這些資料正正是計算保費時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人數申報例子(一)
保費的計算會依據每個工種的總年酬計算,例如:
三個文員,每人年薪二十五萬。
在申請表上就會寫:
職位(occupation) :文員
人數(numbers of employees):三人
估計總年酬:75萬
計算保費時,會先進行核保,考慮這個職位的風險,再計算出一個保費率跟據工種的不同,保費率由0.01%到50%不等,相差甚大,要視乎核保而定,在此假設為0.2%。
回到例子中,跟據假設保費率0.2%,把75萬乘以0.2%,計算得出$1,500就是保費。
人數申報例子(二)
理解計算保費的方法後,套用最初描述的例子,大家就應該明白,為何四人和五人的保費是一樣:
例如:
三個文員,每人年薪二十五萬。兩個兼職清潔工人,A清潔工人的上班日數較多,他年薪是10萬,B清潔工人的上班日數較多,他年薪是5萬。
在申請表上就會寫:
職位一
職位(occupation) :文員
人數(numbers of employees):三人
估計總年酬(Estimated Annual Earning):75萬
職位二
職位(occupation) :兼職清潔工人
人數(numbers of employees):二人
估計總年酬(Estimated Annual Earning):15萬
假設核保後得出文員保費率是:0.2%,而清潔工人的保費率是:0.5%。
保費等如:$750,000*0.2%+$150,000*0.5%
=$1,500+$750
=$2,250
所以以兼無論是填四個還是五個人,因都是用總年薪計算保費,所以保費不會因寫少一個人而計少,反而,寫少一個人的話,老闆有可能違法。
勞工保險法例規定
在香港,勞工法例的其中規定了,保單的保障範圍應包括所有僱員(香港法例282章)。
如果投保時聲明了只是四人,有可能被視為沒有為所有僱員投保而違規。
總結
人數多與少,只要合共總年薪不變,保費基本上也差不多。
投保時記得填清楚,如果有新增僱員也要盡快通知保險公司。
有請一個人就買返一個人,兩個人就買返兩個人,如此類推,咁樣係最合規合法。